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轉知107年度台閩地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相關表件(日程表、積分審查參考原則、作業規定、申請表)

一、以下縣外重要作業日程(請以附件資料為主):

(一)參加介聘教師上網填報資料:107年4月20日(五)至107年5月3日(四)
(二)縣外介聘積分審查:
1.國小(含公立及附設幼兒園):
(1)竹東區--104年5月10日(四)
(2)竹北區--104年5月11日(五)
(三)調入縣市通知介聘學校通知教師報到:107年6月20日(三)

二、現職教師應具下列資格,始得申請介聘:
(一)符合「國民中小學校長主任教師甄選儲訓遷調及介聘辦法」第12條等相關規定,惟於同一學校實際服務滿二學期因結婚或生活不便,有具體事實,經服務學校同意者,得申請介聘。另申請留職停薪之教師,應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核准於介聘生效日期(當年8月 1 日)前回職復薪。
(二)申請介聘至國立大學或國立教育大學附設實驗小學,應具有一般地區教師資格

三、107年台閩地區區公立國民中小學暨幼兒園教師介聘他縣市服務網網址:
http://tasweb.kh.edu.tw/107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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