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校114年度第二次報廢財產廢品一批公開標售案
主旨:第一次公告本校114年度第二次報廢財產廢品一批公開標售案,請踴躍參加投標。
依據: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辦理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、數量、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。
二、投標方式:投標人應將填妥之投標單、標售清單及文件妥予密封,於114年4月1日(一)上午12時前親送或以掛號郵寄本校總務處(地址:31541新竹縣峨眉鄉峨眉村峨眉街4號)。逾期寄達者,不予受理,原件恕不退還。
三、公告日期:114年3月25日
四、開標日期及地點:114年4月1日(一)下午1時00分,在本校教師研究室進行第一次公開標售之開標暨標售作業。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,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一時間、地點開標。
五、本批標售標的物,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校(上班時間)安排參觀。本批標售標的物,本機關不負瑕疵擔保責任,投標人得於開標前114年3月24日至114年3月31日上班期間08:00~16:00洽本機關安排參觀(例假日不安排參觀),並以現狀標售之。
六、投標人得標後應於114年4月2日(二)下午3時以前至本校繳交全部價款,逾期未繳清視同棄權,不得異議。如因故延後開標,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。
七、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三日內,由本機關按現狀交付標的物並由得標者自行雇工、拆除清運。
八、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。
九、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,以本機關公告(布)欄張貼者為準。
依據:各機關奉准報廢財產之變賣及估價作業程序辦理。
公告事項:
一、本批標售之標的物品名、數量、標售底價及保證金金額如附表。
二、投標方式:投標人應將填妥之投標單、標售清單及文件妥予密封,於114年4月1日(一)上午12時前親送或以掛號郵寄本校總務處(地址:31541新竹縣峨眉鄉峨眉村峨眉街4號)。逾期寄達者,不予受理,原件恕不退還。
三、公告日期:114年3月25日
四、開標日期及地點:114年4月1日(一)下午1時00分,在本校教師研究室進行第一次公開標售之開標暨標售作業。當天如因颱風或其他突發事故停止上班,則順延至恢復上班之第一個工作天同一時間、地點開標。
五、本批標售標的物,投標人得於開標前洽本校(上班時間)安排參觀。本批標售標的物,本機關不負瑕疵擔保責任,投標人得於開標前114年3月24日至114年3月31日上班期間08:00~16:00洽本機關安排參觀(例假日不安排參觀),並以現狀標售之。
六、投標人得標後應於114年4月2日(二)下午3時以前至本校繳交全部價款,逾期未繳清視同棄權,不得異議。如因故延後開標,上述應繳價期限亦隨延後開標日數順延之。
七、得標人繳清全部價款後三日內,由本機關按現狀交付標的物並由得標者自行雇工、拆除清運。
八、其他事項詳見投標須知。
九、本公告刊登事項如有錯誤,以本機關公告(布)欄張貼者為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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