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本縣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115學年度專業工作人 員(正式教師)遴選案

、依據「新竹縣政府教育局身心障礙特殊教育資源中心設置及組織運作要點」辦理。
二、本案依上開要點第二點辦理專業工作人員(正式教師)遴選作業,開放具特教或輔導經驗之正式教師參加遴選,請貴校轉知校內正式教師知悉。
三、工作內容及資格如下:
(一)教師資格(以下條件具備其一即可):
1、本縣縣立學校之編制內正式專任特殊教育教師。
2、本縣縣立學校之編制內正式專任教師具特教或輔導經
驗,或對特教或輔導工作具有熱忱者。
(二)商借或支援期間:自115年8月1日起至116年7月31日止。
(三)服務地點:新竹縣新豐鄉山崎國小(新竹縣新豐鄉新興路291號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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